清朝制假贩假的处罚:卖变质肉老板为何被判杀头

核心提示:清代除了将此规定编入《大清律例·比引律条》外,乾隆年间又规定:“凡售以质变禽畜之肉,致人或亡或残者,施以重刑,不以宽饶。” 本文摘自:人民网,作者:户力平,原题《明清时是如何保护消费者权...